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创院之星”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将围绕“青年榜样·时代先锋”这一思想主题,寻找当代大学生身边的榜样,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学习和进步的楷模,对于引导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起到促进作用。
各学院要根据活动的思想主题、评选要求认真组织好推选工作,确保我院“创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院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二: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院之星”评选活动个人(团体)推荐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院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青年榜样·时代先锋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团的各级组织寻找、发现、推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向上向善好青年,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树立向上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引领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各学院推选的方式开展。被推选对象为2018年7月在校在籍学生,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一)推选类别
1、学习之星
2、创业之星
3、科技之星
4、自强之星
5、风采之星
6、公益之星
(二)推选条件
1、“学习之星”推选条件
品学兼优、爱好广泛,有很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五名;曾获得学院一等及以上奖学金;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为三级,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通过英语六级、其它类资格证者优先。
2、“创业之星”推选条件
有独立自主的创业意识,在“创青春”等创业大赛上获得过国家或自治区级奖项;创业项目已形成一定形态、规模;在其它创业活动、创业竞赛中取得过突出成绩,或者取得被大众公认的代表性、创造性成果;在积极参与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科技之星”推选条件
善于钻研,勤于思考,在专业期刊或杂志中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在全国或自治区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过相关奖项;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或其他专利;积极参加学校科技创新活动。
4、“自强之星”推选条件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有勤工助学经历,自立自强;通过个人的自强事迹,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5、“风采之星”推选条件
在学习中认真负责,肯吃苦;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各项文体比赛并获得良好成绩,热心组织并能带动同学一起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群体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效应,积极服务学院学生,认真学习,努力工作。
6、“公益之星”推选条件
勤奋好学,善于思考,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事迹;知义明礼、互助友爱、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行为准则,与人交往讲究礼仪,公众形象好、师生广泛认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推选,每个类别推选1-2人或1-2组团队,所推选的学生或团队纸质版材料于4月5日前报送创新北楼5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sgzbtw@126.com。
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