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学生:
根据《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创院发〔2017〕7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生自愿报名,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小组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审核后,拟评选张萌等8名学生为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周六、日不休息。
二、受理方式: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来信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应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二)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受理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创智楼304、305房间),受理电话:4996512、4996582受理电子邮箱:819231250@qq.com。
特此公告
附: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