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0——2021学年创院之星的决定
各团支部、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团的各级组织寻找、发现、推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向上向善好青年,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推动全社会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根据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大创院团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各团支部、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进行审核、评比后,决定授予彭香珍等36名同学“创院之星”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共青团工作的新成绩。
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